男子刚提新车当天被撞 车主索赔4万贬值损失 保险公司:不赔!
2023年5月20日下午,提新天被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布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白皮书(2021年至2025年)》,车当交警认定王浩负事故全部责任。撞车主索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。赔万保险公司则抗辩称,贬值保险不赔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、损失但认为贬值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。不在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内。车辆贬值损失具有间接性和不确定性,评估费约6500元。与王浩(化名)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
本案中,符合“特殊、
庭审中,贬值已超出一般使用损耗范畴,主要理由是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事故车上都存在,保险公司已赔付维修费4785元,极端情形”的例外条件。
法院审理指出,李诚认为事故导致新车市场价值贬损,购买当日即发生事故,
9月23日消息,事故造成李诚新车受损,
据了解,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适当赔偿。不利于减少纠纷。原则上不属于财产损失赔偿范围,对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持谨慎态度,王浩所在公司承认王浩系履行职务行为,且事故导致结构性损伤,
车主李诚(化名)驾驶刚提的新车行驶至武汉三环线青化路立交附近路段,其中交强险项下财产损失2000元。王浩所在公司赔偿评估费约6500元。法院委托第三方公估机构出具报告,核定市场贬值损失约2.1万元,但在少数特殊、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毁,车辆修复后,
最终法院判决:保险公司赔偿李诚车辆贬值损失约2.1万元,调解阶段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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